Detailed Notes on 租樓

如果再加上其他已侦破的命案,或者甚至至近日未能破案的案子,其案发地也被称为凶宅,如:

可以在房屋買賣契約中特別約定,若房屋曾發生自殺、兇殺等非自然死亡事故,買方有權請求解約退款,若賣方故意隱瞞,也可另外約定懲罰性違約金,以此降低買到凶宅的風險。

關於我們

最新 焦點 影音新聞 產業 政治 全球 台股 房產 汽車 理財 3C 生活 職場 正能量 流行時尚 其它

sign-up Now we have just despatched a sign up token on your e mail address, please uncover and enter the token down below and click sign up button once more to finish your regsitration.

除了死亡者的原因外,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的地方,必須在房屋的「專有部分」內,也就是說,如果即使死者是因兇殺或自殺而亡,但是事件發生地是在住宅的公共區域,例如:社區中庭、頂樓平台等等,就不符合內政部定義的凶宅範疇。

註:如果是經代理租屋,一般代理公司已有制定一份租約範本,而和你睇樓的該位代理,普遍亦會主動就單位的個別情況,為租約作出修訂或添加備註。 不過,事實上,臨約一日未釐印,一日仍有修訂的空間,只要賣方願意重新簽訂臨約,雙方可當「無事發生過」,照樣交易,而不衍生額外費用。 臨約雖比及後簽立的「正式買賣合約」簡短,但仍具有法律約束力。 如買賣一方簽約後不履行合約條款,須對另一方作出賠償。

凶宅若果傳聞有超自然靈異現象例如鬧鬼,就稱作鬼屋。但鬼屋跟凶宅並無絕對相關,凶宅不見得鬧鬼,且絕大多數的鬼屋沒有發生過任何命案。

否定見解認為,房價下跌所損害的是純粹經濟利益,並非法律上權利。且房客自殺只是單純結束自己生命,是否屬於「故意加損害於他人」,也有爭議。

如果在簽約前,買家曾向賣家或地產代理確認過單位不是「凶宅」,但事後被證實賣家隱瞞了真相,例如單位內曾發生自殺等事故,這就屬於賣家的失實陳述,買家有足夠理由「踢契」。

已經按過讚 這篇文章有幫助到你的話,請給我一個讚 支持我們,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 支持我們,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 匿名

如果再加上其他已偵破的命案,或者甚至至近日未能破案的案子,其案發地也被稱為兇宅,如:

【例】呢條撚友,啱啱應承咗我單賣走舖頭生意嘅,佢突然嚟踢契,眞係冇人有。

買賣雙方可因應單位的情況,而加入一些特別條款,例如如樓價本身連「傢俬電器」出售、或業主容許買方在交易完成前進行裝修、或買賣雙方協議由哪方支付大廈維修費用等。如果樓價連同「傢俬電器」出售,最好在臨約另加清單,仔細把電器數量、電器的牌子型號清楚列出,並拍照存檔。 踢契風險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